院属各单位:
创新文化建设是我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四个率先”的重要保障举措。作为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五大任务之一,创新文化从1998年正式提出以来,其理念已深入人心并在全院形成有效共识,得到顺利推进,在物化、制度、精神层面均取得丰硕成果,有力地支撑和推动了科技创新。《中国科学院2010-2020年创新文化建设纲要》颁布四年来,各单位围绕深化创新文化建设,梳理历史发展脉络、凝练核心价值理念、探索建设及传播新途径等,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客观上需要对这些经验进行总结提升。
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院情发生巨大变化。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院党组部署“率先行动”计划,提出“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的新时期办院方针,并按照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和特色研究所着力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上述变化势必会突破现有基层组织模式和框架,包括制度、理念、文化等均将发生变化。因此,需重新界定原有机构与新建单元之间、有形园区与无形机制之间、全院统一部署和不同类型机构特色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对我院深化创新文化建设,构建良好创新生态系统提出了新要求。
为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我院推进创新文化建设“往深里去、往高里提,往精里走、往实处做”的工作思路,现就我院深化创新文化建设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化创新文化建设总的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继续深入贯彻《2010-2020年创新文化建设纲要》部署,以构建“充满活力、包容兼蓄、和谐有序、开放互动”的创新生态系统为阶段性目标,以弘扬“追求真理、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科技价值观为重要抓手,秉承优良传统、凝聚最大共识,努力为“率先行动”计划和“创新2020”的顺利实施提供强大的文化引领和精神支撑。
总体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创新文化建设,努力践行我院新时期办院方针和科技价值观,倡导科学精神,树立优良科研道德和学术风气。优化创新生态系统,为科研人员安心致研、施展才干创造良好环境。
具体目标:1. 各创新单元高度自觉推进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和创造力,基本形成与“率先行动”相适应的文化理念、制度机制和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完成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2.创新主体、基础环境、运行环境有效支撑,我院自主创新、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加,在国家创新体系文化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大为增强,创新生态系统不断优化。
二、深化创新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我院新时期办院方针,践行和凝练科技价值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敬畏党纪国法,打造廉政文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主动融入“率先行动”计划和本单位深化改革及科技创新的具体工作,树立自主创新、主动谋变、敢为天下先的自信和勇气,努力践行“追求真理、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科技价值观,恪守科研诚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坚持“三个面向”,实现“四个率先”,以科技创新助力实现“中国梦”。
(二)深入贯彻我院新时期发展战略,不断拓展“民主办院、开放兴院、人才强院”的内涵。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问政、问需、问计于一线科研与管理支撑人员,广纳贤言,集思广益,建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要开放观念、开阔眼界、开门拓业,加强合作,协同创新,共同发展。要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吸引的力度,以人为本,真诚尊重人、细致关心人、充分信任人、全面发展人,营造民主平等、宽松和谐、激励创新的环境。要进一步营造鼓励原始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
(三)逐步巩固创新生态系统的形态,不断推进科研院所、学部、教育机构“三位一体”的深度融合。各单位要在推动“三位一体”深度融合上下功夫,促进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相互支撑、共生发展,在科技创新、思想库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产生集聚、叠加效应。同时,稳步推动创新生态系统的物质和精神产出,努力促进“四个率先”的实现。
(四)分类指导四类科研机构的创新文化建设,形成助推其发展的特色文化。依据四类机构的不同定位,建立分类管理指导、分类评价考核的运行机制,推动创新文化建设全覆盖。在四类机构创新文化建设过程中,既强调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院科技价值观,也强调不同机构的主体特色文化建设;既要求各参与单位分享自己文化中最优秀的部分,完成文化的移植、传承,又要根据机构发展的需要,融合、养成适应并推动组织发展的新的文化。在四类机构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设中,创新研究院应突出强调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的导向性,倡导协同攻关的团队合作精神;卓越创新中心应突出强调创新自信,鼓励原始创新;大科学研究中心应强调以服务科研为主要价值导向,营造开放共享、合作友好、服务创新的良好氛围;特色研究所应强调以行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独特需求为导向,弘扬服务社会的理念。
三、深化创新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设立“创新文化建设专项经费”。修订院“地奥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并以此为基础设立院“创新文化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创新文化及创新生态系统构建的专项奖励。每3年评选一次“创新文化优秀成果奖”,对各类创新文化优秀成果及在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培养创新人才、推动创新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个人进行表彰。鼓励基层单位根据实际设立有关奖项。
(二)设立两类创新文化建设基地。全院范围内评选出在传播科学精神、科学人物、科学文化中贡献突出的单位,授予“创新文化传播基地”称号。评选出在创新文化理论研究、科学文化传播、文明单位创建、凝练核心价值理念、推进制度文明建设、推动“3H”工程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创新生态系统示范基地”称号。院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授予上述基地称号的单位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推动科学文化传播载体的整合,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推进和加大支持基地型分院的创新文化广场建设。巩固网站、刊物、讲座、论坛、展览、科普活动等传统宣传阵地,不断拓展新的文化传播平台,整合各类传播途径,形成传播合力。进一步总结创新文化案例,以案例带动创建,以故事深化践行。积极宣传我院科技价值观,树立我院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增强全院职工的凝聚力、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继续开展理论探索研究,加强交流。充分发挥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党建研究会的作用,组织力量梳理当前我院创新文化建设的成效和经验,研究面临的热点难点和新问题,对全院各单位、特殊地域和“四类机构”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的途径、方法或试点工作进行研讨,结合阶段性政策及时总结案例、推广经验。
(五)推动法治院所建设,培育法治文化。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以法治精神推进各项改革创新发展的举措。各类机构要根据我院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在《中国科学院章程》的指导下,落实《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综合管理条例》精神,积极构建“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环境,把法治教育纳入本单位创新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推进治理体系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六)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将创新生态系统的理念内化于心。把创新文化建设的理论和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成果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培育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加大对研究成果课件的制作,推进在各类机构公共区域滚动播放,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技大学适度开展相应课程教学。进一步提高对创新文化建设组织者的培育与培训,提升推动创建的能力和水平。院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创新文化建设办公室)将配合院有关部门,对创新文化建设和创新生态系统构建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督促检查。将创新文化建设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党委(党组)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结合四类研究机构特色和性质具体细化指标任务、评分标准和考评办法,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促,引导推动我院创新文化建设目标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