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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等媒体平台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6-09 19:08:00  

        近期,兰州市公安局监测到研究所个别网站和页面存在系统漏洞和跨站超链接非法网站的情况,要求研究所限期整改。根据国家和中科院网络安全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所网站安全管理能力,积极防范非法网站信息危害研究所网络安全环境、损害研究所网络形象,杜绝非法信息传播风险隐患,确保研究所网站等媒体平台安全、健康和有序运行,现就加强研究所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的相关制度。各部门建设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会议或专项工作建立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在会议或专项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并注销网站和相关媒体平台账号。对无人维护及无效无用的网站和媒体平台账号予以关停。
        二、规范各类网站和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的形式,在发布新栏目或信息文档时,除国家党政机关、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事业单位和中科院系统单位的网址外,其他网站地址一律禁止在链接型栏目和文档中以文字或超链接形式引用发布。科研进展论文全文链接可使用超链接引用研究所机构知识库的链接。其他需发布的网址,例如会议注册网址等可以添加附件说明文档的形式发布。(引用跨站超连接风险:因部分国内外机构组织办理的期刊、报纸、文献和会议网站的域名过期注销,其域名被其他组织抢注,并用于建设非法网站,造成研究所网站部分网页引用的跨站超链接地址指向非法网站。)
         三、全面自查清理各类网站和媒体平台的风险漏洞及引用跨站超链接隐患。彻底清除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中有潜在风险的跨站链接和地址。
        1. 各实验室(中心)、课题组和管理与支撑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管理和运维的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和清理,删除相关栏目和文档中有潜在风险的跨站超链接地址。对确需保留的各类党政机关、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事业单位和中科院系统网站的链接地址,点击打开链接网页进行复查,确保链接地址安全、准确、有效。
        2. 对委托三方机构建设和运维的网站,要求建设运维机构对网站进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系统漏洞,杜绝风险隐患。
        3. 请各部门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填写附件《网站及媒体平台安全检查情况反馈表》,签字后报送所务办公室。 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人员和运维人员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强化风险防控理念,规范发布操作,共同维护研究所风清气正的良好网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