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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化物所召开廉政党课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议
2017-06-26 | 【】【打印】【关闭】                

  623日,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召开廉政党课教育暨签订新一轮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会议。所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实验室(中心)正副主任、课题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所属控股企业负责人,纪监审工作人员,党务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副所长张长春主持。 

  党委书记王齐华与所长夏春谷联袂作了题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廉政教育党课报告。报告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要求,解读了近期中科院出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12项要求”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新要求,分析了研究所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提出了研究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与任务。会议强调,研究所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院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勇于作为、敢于担当,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在实处。 

  张长春作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撑保障促进科技创新”的专题报告,介绍了研究所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对签订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的重要意义、研究所各级责任主体在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应承担的不同责任进行了详细说明。 

  会上,所长和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验室(中心)主任、所投资控股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实验室(中心)主任与副主任、课题组组长签订了责任书。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会后与本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 

  会议要求,各级责任主体要树立“业务工作谁主管,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谁负责”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与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国家科研经费改革做好内部控制及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工作,既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科技创新、支持科研人才的政策用好、用足,又要严把纪律关、廉洁关。科研团队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和约束好自己的团队,自觉接受各项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承担好创新发展和反腐倡廉的双重责任。监察审计处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协助党委纪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促进落实主体责任,为研究所科技创新事业顺利实施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王齐华作报告

夏春谷作报告解读

签订责任书

会议现场

来源:监审处、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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