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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化物所纪委开展党支部学习十九大精神督促检查
2018-01-05 | 【】【打印】【关闭】                

  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各党支部按照党中央、院党组和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部门和工作实际,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20171222日至201814日,所纪委书记张长春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对3个职能部门党支部和8个实验室(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改《党章》、纠正“四风”和开展交流研讨的情况进行了现场督促检查,认真践行《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任务和职责,贯彻落实中科院党组、中央纪委驻院纪检组对研究所纪委的相关工作要求,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将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 

  在各党支部,张长春向大家介绍了所纪委督促检查党支部学习十九大精神的依据和目的,并向大家宣讲党的十九大的重要意义,指导各支部如何将十九大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中。 

  张长春代表所纪委对各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五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并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增强学习自觉。党员参加支部会、党小组会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是义务更是责任,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三是要讲政治讲规矩。党员在支部活动和其他场合发言、表态等,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自觉维护《党章》,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四是科研岗位上的党员要坚持“三个面向”瞄准“四个率先”,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为人民幸福、民族复兴提供更好的科技支撑。五是管理岗位上的党员,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持续不断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围绕科研、服务科研、促进和保障科研。 

  通过所纪委督导检查,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增强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和遵守《党章》的思想自觉,促进了党支部学习规范化,提升了学习效果。 

来源:监察审计处 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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