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实验室(中心)、管理与支撑部门,各党支部:
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抓不放的实际行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所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时刻绷紧廉洁过节之弦,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守牢党纪红线。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培训和会议之机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发放高价月饼、蟹卡蟹券等商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严禁以学习培训、调研考察以及党建、群团活动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各级党员领导人员特别是实验室(中心)、管理与支撑部门、课题组负责人等各级“一把手”要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要督促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党的纪律,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院党组实施办法及研究所落实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
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兰州化物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十不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不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自觉接受各项监督。
四、所纪委和监督审计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监督执纪工作,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结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查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纵深推进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