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址:甘肃省兰州天水中路18号(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纪委),730000
举报电话:(0931)4968114
举报邮箱:jiandu@licp.cas.cn
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 对中科院兰州化物所、所属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 中科院兰州化物所、所属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 对中科院兰州化物所、所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督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问题越具体越好,最好具备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情节、结果。"以便于调查核实。
三、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依法进行回复。
四、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