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工作职能:负责研究所学科建设;负责导师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务、评奖评优、奖助金、保险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就业管理;负责研究生档案管理;负责研究生住宿管理;负责研究生各类活动组织、考勤管理;负责留学生管理;负责课题生工作。

联系方式: 

处  长:张慧玲 

电  话:0931-4968968 

传  真:0931-4968019 

E-mail:zhanghl@licp.cas.cn 

副处长:张红丽 

电  话:0931-4968290 

传  真:0931-4968019 

E-mail:zhl@licp.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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