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2007年国庆节放假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
10月8日(星期一)正式上班。9月29、30日正常上班。
二、放假前,各单位尽量安排好工作,根据安全工作自查要求,加强对要害部位、关键设施的安全防范,重点抓好防火、防盗、防漏水的“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结合所里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改,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消除各种事故和火灾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三、放假期间,所属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职工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外出旅游和探亲的职工注意交通和人身安全。
四、节日期间,所里组成由所领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的节日在岗值班(详见党政办“十一”值班安排),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请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放假期间原则不加班,确需来所工作的,请在保卫技安备案。
祝全所职工节日快乐!
保卫技安值班电话:4968188
党政办公室
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