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兰州化物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充实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明确由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所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安全保密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情况;各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的领导责任;每个部门明确一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公开与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兰州化物所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工作责任明确落实。
2.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2015年,制定了《兰州化物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化物所信息公开指南》和《兰州化物所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研究所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建立了一整套信息公开制度。
3.建立信息公开栏目。在研究所门户网站开通“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联系方式”等栏目,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信息近20条。
2.通过研究所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研究所官方微博发表微博26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01期。
3.所网站其它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研究所网站除“信息公开”以外的其它专栏,共发布全院各方面工作相关信息847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近年来研究所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但离国家和公众日益提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2016年研究所将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
1.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兰州化物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兰州化物所信息公开目录》所列信息。
2.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关各部门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