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兰州化物所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兰州化物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兰州化物所职能部门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兰州化物所管理部门负责人公开招聘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部门负责人若干名。
一、部门设置及主要职能
序号 |
部门名称 |
主要职能 |
1 |
党政 办公室 |
1.承担日常党务(含思想政治教育、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等组织工作),承担精神文明与创新文化、统战、工青妇工作,负责帮扶工作。 2.负责重要文稿起草、科学传播(含新闻宣传、党的宣传、政务信息、网络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科学普及等)工作。 3.负责所务会、所长办公会、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与会务工作。 4.负责督办协调、公文处理、信访、院士服务、车队管理及会议室、收发等工作。 5.负责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含计算机、网络、网站与ARP等)、综合档案等管理工作。 6.负责全所会议、接待、交通、电话、网络、报刊征订等经济活动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 |
2 |
科研与 规划处 |
1.负责研究所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体系建设,策划和争取重大发展项目。 2.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的策划、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3.负责特材科研、生产、平台建设等项目的策划、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4.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5.负责成果奖励、科研综合统计、科研档案等管理工作。 6.负责文献情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工作。 |
3 |
知识产权与产业化处 |
1.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策划、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2.负责知识产权、期刊出版管理工作。 3.负责经营性资产、所投资公司管理。 4.负责所地合作管理。 5.负责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
4 |
人事 教育处 |
1.负责人才引进与培养、继续教育与培训、岗位与合同管理、考核评价、薪酬社保管理工作。 2.负责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人才计划项目、涉密人员管理、外事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博士后管理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籍与学位管理、就业派遣等工作。 4.负责研究所学科建设与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
5 |
财务处 |
1.健全和完善财务规章制度,组织各项经费的核算和管理。 2.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用款计划和支出月报。 3.负责资金调配、工资发放和成本分摊。 4.负责票据管理工作,各项税金核算、申报、缴纳。 5.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及减免税报备、会计档案管理。 6.配合财务审计和检查。 |
6 |
条件 保障处 |
1.负责固定资产、材料与低值易耗品管理。 2.负责基本建设、白银基地管理工作。 3.负责园区维修改造、后勤服务保障、房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
7 |
安全保密 质量处 |
1.负责全所国家安全、科研生产安全、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治安保卫、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协调工作; 2.负责制定全所安全、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开展安全、保密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开展安全、保密工作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质量和保密管理体系; 4.负责装备承制资格、科研生产许可等资质的策划、认证、实施和监督检查。 |
8 |
监察 审计处 |
1.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对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院党组决策以及落实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督促审计和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 4 .受理检举、控告和不服处分的申诉,调查和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协调推进风险防控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6.承担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二、招聘岗位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与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6.应聘处长(主任)岗位的,应在副处长(主任)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应聘副处长(主任)岗位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应聘人员岗位任职经历计算日期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应满足相应的准入要求。
(二)部分岗位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对承担重要职责的管理部门负责人,还应符合下列任职要求:
1.人事教育处处长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管理或两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2.财务处处长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3.科研与规划处、知识产权与产业化处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研究所的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4.应聘党政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审计处负责人岗位的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按照《兰州化物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管理部门负责人。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填写《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管理部门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 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岗位任职及专业资质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应聘者将应聘材料提交联系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r@licp.cas.cn。
2.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岗位竞聘答辩。具体招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答辩要求:
(1)竞聘答辩人员每人报告15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
(2)PPT报告内容包括:①个人教育及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②以往工作概况及取得的成绩;③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及岗位工作设想等。
3. 对通过管理部门负责人招聘委员会表决同意确定的提名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拔聘用。
4.每人可以应聘两个岗位,答辩时以第一岗位为主,如果第一岗位竞聘未通过可选择竞聘第二岗位。
五、聘后管理
以上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国家、中国科学院及研究所的相应政策或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振鹏 景色
联系电话:0931-4968168 4968186
E-mail: hr@licp.cas.cn
兰州化物所管理部门负责人选拔聘用工作小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