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化物所清洁能源化学与材料实验室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清洁能源化学与材料实验室围绕研究所“西部资源与能源化学和新材料高技术创新研究基地”的战略定位,于20126月筹建并成立。实验室以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为学科导向,目前主要从事电化学储能材料与器件的研究工作,重点开展新型电极材料的可控制备、功能化电解液的设计、高性能超级电容器和新型电池的研发等。根据实验室未来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固定研究人员(包括研究所“特聘人才计划”研究员、研究所“特聘人才计划”副研究员和助理研究员)45名。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行为端正,遵纪守法。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与交流能力。 

  4. 年龄在35岁以下,身心健康。 

  (二)学历与专业背景要求 

  化学、物理、材料学、电子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申请研究所“特聘人才计划”研究员的,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本学科领域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要的发明专利等。具有有机合成、固态离子电池、经典分子动力学、第一性原理计算等研究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3. 本人工作和学习简历。 

  4. 研究工作概况,发表论文论著清单、获得的奖励情况等。 

  (三)应聘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相关材料以WORDPDF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栏内请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清洁能源化学与材料实验室)发送至以下邮箱。 

  2. 初选合格者通过电话或E-mail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和研究所评审答辩。 

  3. 招聘截止时间:20181231日。 

  三、岗位待遇 

  按照中科院及研究所岗位聘用规定实行合同管理。聘用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中科院、地方以及研究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简历同时发送至以下联系人: 

  清洁能源化学与材料实验室联系人:阎老师 

  E-mailxbyan@licp.cas.cn 

  联系电话:0931-4968055 

      编:730000 

    

  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郑老师 

  E-mailhr@licp.cas.cn 

  联系电话:0931-4968168 

  研究所网址:www.licp.cas.cn 

  附件:岗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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