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化物所管理部门岗位(项目聘用)招聘启事

  根据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工作需要,本着“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管理部门岗位(项目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部 门   

招聘 

岗位 

岗位职责 

基本条件 

部门联系人 

条件保障处 

材料采购监督与管理 

协助材料与低值易耗品监督管理,负责验收、出入库、台账、材料的结算;负责商城及ARP材料采购系统管理;特殊材料采购管理与监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化学、化工、材料学、管理学等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好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68668 

Emailchende@licp.cas.cn 

安全保密质量处 

产品检验管理 

承担研究所军品及民品检验工作。 

1.化学、化工、材料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试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较好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68107 

Emailzzfeng@licp.cas.cn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3.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及工作设想的书面材料。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以WORDPDF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到相关的联系人,并同时发送至人事教育处邮箱hr@licp.cas.cn(邮件主题栏内请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纸质件。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和笔试。  

    3.通过初试的应聘者,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4.招聘截止时间:2019920日。  

    三、聘后管理  

    招聘岗位为项目聘用岗位,聘期内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兰州化物所项目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应聘人员为本所在编职工,则按照岗位聘用相关规定管理)。  

    四、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  

    联系人:郑老师  

    邮编:730000  

    联系电话:09314968168  

    E_mail: hr@licp.cas.cn 

        附件: 应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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