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石油化工中间体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为国家发改委于1995年批准建设的首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目标是围绕能源安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双碳”等国家战略,通过高效反应体系构建和新型催化剂研发,实现油气资源清洁转化与高值化利用;提高石油化工产品精细化率,攻克我国石油化工和绿色过程领域核心技术,解决制约我国化工行业发展的环境污染共性问题;打造一流研发与工程化团队,支撑我国石油化工、化学化工、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创新发展。
根据工程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诚邀海内外有志之士加入。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研究所“特聘青年研究员”,符合条件者可推荐申报国家、中国科学院各级人才计划。
(二)招聘学科与研究方向石油化工催化及环境催化:聚焦国家能源安全和“双碳”战略,建设精细石油化工与绿色过程研发平台,发展石油化工催化技术、天然气化工催化技术、精细化工催化技术、低碳催化化工技术、高端化工新材料(聚烯烃、橡胶等)、分子筛材料及环境污染物催化消除技术。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在本学科领域独立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海外申请人应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连续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
(三)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原则上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
(四)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
(五)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科技事业拼博奉献的精神。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简历。
2. 经历和身份证明材料: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任职/工作经历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限海外院校获得最高学历学位者)。
3. 主要成果证明: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工作业绩和能力的材料等。
4. 第三方评价意见:不少于3位本领域专家(一般应包括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所在科研团队负责人)的推荐信,推荐意见应含比较性评价内容。
(三)应聘程序
1. 符合条件应聘者提出申请,将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到工程中心联系人,初审通过后向人事人才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纸质件。
2. 研究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 通过审查的应聘者,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竞聘答辩评审,应聘者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 通过专家评审的应聘者,研究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进入研究所的聘任程序。
5. 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应聘者按中国科学院及研究所关于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的相关聘用规定办理。
四、聘后管理
特聘青年研究员:按照中国科学院及研究所岗位聘用规定进行管理,纳入事业编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入选者在执行期内实施40-60万元(税前)协议薪酬。研究所分阶段提供2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聘用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中国科学院、地方以及研究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精细石油化工中间体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
E-mail: tangzhicheng@licp.cas.cn
联系电话:0931-4968083
兰州化物所人事人才处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931—49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