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研究所分类改革4种类型
2020年前,按4种类型稳步推进分类改革,基本完成分类定位、分类管理的体制机制设计。到2030年,形成相对成熟定型、动态调整优化的中国特色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
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
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
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
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中国科学院8月19日宣布,正式启动“率先行动”计划,实施全面深化改革。中科院院长白春礼表示,通过实施这一计划,中科院将在未来15年,也就是2030年左右,全面实现“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目标。
白春礼介绍,“率先行动”计划围绕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提出了5个方面25项重大改革发展举措: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为突破口,构建适应国家发展要求、有利于重大成果产出的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以调整优化科研布局为着力点,进一步把重点科研力量集中到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人才高地。探索科技智库建设的新体制,强化产出导向,建设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深入实施开放兴院战略,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合作,提升科技服务和支撑能力。
科研院所是科研活动的基本单元,其改革被认为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这也是“率先行动”计划选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介绍,中科院的研究所将按照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等4种类型,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创新研究院主要面向国家需求,卓越创新中心则面向基础科学前沿,大科学研究中心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特色研究所将依托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根据不同的定位,这4类研究机构也将实行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管理方式和评价方式。
白春礼表示,对大多数目前没有参与试点的研究所,中科院还会继续支持其创新发展,但这些研究所也必须结合自身实际练好内功。一些以基础研究为主、主要依托学科建所的优秀研究所,要与国科大、中科大开展实质性、紧密型科教融合。对那些特色优势和成果产出不明显、长期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研究所,或与研究所整体定位不相吻合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要进行必要的撤并重组、剥离整合和结构调整。
(原载于《光明日报》 2014-08-20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