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推免生:
按文件规定,近期要对推免生进行复查。
请各位下载附件中的表格,填写妥当后由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务必于2014年4月1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我所研究生处,以便及时进行拟录取审查。
我所通讯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处
周老师(收)
邮编:730000
后续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我所网站近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