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化物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 |
专业名称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含数学二) |
总分 |
理学
学术型 |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
≥55 |
≥51 |
≥92 |
≥334 |
工学
学术型 |
材料学
工业催化 |
≥55 |
≥50 |
≥92 |
≥318 |
工学
专业型 |
化学工程 |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分数若低于2013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自动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 外部调剂:成绩达不到我所复试线但超过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到别的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详见《关于报考我所考生办理对外调剂手续的说明》。
3. 复试的具体安排后期发布,请及时关注我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