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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化物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9-11 | 【】【打印】【关闭】                

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个别招生类别和领域除外),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报考);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3)报名前与我所研究生处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我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二)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能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及时同我所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推免生须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并按照我所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相关信息请查阅我所网站发布的《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告》。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详见下条)。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88)。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北京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bjeea.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所属北京以外地区的研究所(招生属地列在北京地区的研究所除外),应选择所要报考的研究所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然后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例如报考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甘肃”,“招生单位”选择“80039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院系所名称”栏选“不区分院系所”。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见报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1188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直博生除外)都必须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1)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2年10月25日前到相关研究所或院系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 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所执行二区分数线。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6)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的培养单位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的证件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所的《201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均采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考试大纲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http://admission.gucas.ac.cn/home/detail/503da573-30ee-4298-9af5-6f682dd1b08e)。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5.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五、复试

1.我所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我所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信息请考生届时查询我所网站公布的复试规程。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均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站向考生公布。

4.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5.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7.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

十、收费及待遇

我所2013年招收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和委托培养者除外),且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在职人员除外)。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作为应届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十二、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也可通过我所网站http://www.licp.cas.cn【研究所教育】版块查询我所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处

邮 编:7300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931-4968175   传 真:0931-8277088

网 址:http://www.licp.cas.cn

E-mail:zxp@ licp.cas.cn

来源: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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