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是一所以科教融合为办学模式、研究生教育为办学主体、精英化本科教育为办学特色的创新型大学。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简称“兰州化物所”)是国科大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之一,建成于1958年,由原中国科学院石油研究所(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催化化学、分析化学、润滑材料三个研究室迁至兰州而成立,1962年6月启用现名。
兰州化物所于1962年开始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0年设立化学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成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现有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培养点。研究所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导师队伍,现有研究生导师173人。
兰州化物所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
一、培养目标
兰州化物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兰州化物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3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本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和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和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本所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本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本所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暂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考生。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本所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本所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本所具体要求报考。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本所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本所相关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本所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本所人事教育处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兰州化物所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04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五学期本所在学硕士生,即2020年秋季入学硕士生),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2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普通招考考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
考生第一次进入博士网报系统,应首先注册,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务必牢记该用户名和密码)。如注册失败,可能是用户名已被其他考生使用,请更换用户名另行注册。注册信息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注册成功后进入网报系统,选择报考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代码14430),报考院系为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代码039),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信息项,按照系统提示的格式和大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不能使用生活照。证件照片若与本人差距过大,或不符合上传要求,将对毕业造成影响。所有步骤信息录入完毕请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保存考生填报的各项信息。考生应仔细检查各项内容,如需修改,在“信息录入”中进行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保存,本所一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确认,或者报名日期截止后,考生将不能再对信息进行修改。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23年1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凭)向本所人事教育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邮寄前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好):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其中考生自述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最后一页本人签名)。
(2)《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交由报考导师审核并签字,确认报考导师同意接收。可由报考导师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本所人事教育处或由报考导师直接交往本所人事教育处。
(3)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推荐人将推荐书填写完毕后,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本所人事教育处或由推荐人直接寄(送)往本所人事教育处)。专家推荐书封面标题添加“2023年”,“考生报考单位”统一填写“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4)应届生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和学籍证明书原件(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内容包括是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培养类别、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等,并加盖公章)及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并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往届生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学位论文(摘要或全文)。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7)博士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按要求在表中签字盖章,然后封入信封并在封口处盖章,要求与表中所盖公章一致。
(8)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即可,请勿提供未接收或未发表的论文首页)、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受理或授权通知书)、获奖情况等。
(9)在职考生无论报考方式为定向或非定向,均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格式自拟,须注明报考方式为定向或非定向),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0)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学习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至少2篇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首页);或提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和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首页);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证明和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首页)。以上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第一作者。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以及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请考生在网报前仔细考虑后报考,并缴纳报名费150元,缴纳的报名费和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对已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中“报考单位名称”项不得再修改。
报名费须由考生转账至我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转账后将转账凭证扫描或网页截图发至邮箱hhma@licp.cas.cn,邮件主题为“姓名+2023年度博士报名费”。人事教育处不负责收取报名费,请勿通过邮局汇款(如有,此邮局汇款将会被退回)。
银行帐号如下:
户 名: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开发区支行
帐 号:2703000909026405762
备 注:必须在附言中注明“姓名+2023年博士报名”。
5.本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学术审核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准考证核发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直至录取结束。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资格审核
研究所对考生的网报信息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考生网上报名数据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摘要或全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学术审核成绩采用百分制, 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视为学术审核未通过,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本所将在兰州化物所网站或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请考生网报时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填写的邮件地址准确无误。
五、考核
本所预计在2023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组织“申请-考核”制考生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等考核环节。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外语能力考核
考试科目为申请-考核制外国语,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长为2小时。成绩采用百分制,计为考生的“外国语”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考核
根据不同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涉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及材料物理与化学四门考试科目,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长为3小时。成绩采用百分制,计为考生的“业务课一”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若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须加试政治理论和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使用国科大统一命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试,且由国科大统一组织阅卷;加试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由本所自行组织命题和阅卷。3门加试课程的分数线执行与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同等学力考生相同的分数线。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学科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生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
面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1.业务能力考核:学术审核成绩(20%)和业务能力考核成绩(80%)加权汇总后,计为考生的“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二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听说能力考核和专业外语考核等。考生须准备3分钟左右的英文自我介绍。
3.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工作)态度、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业务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业务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以适当的权重加权汇总后,计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本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本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成绩
将考生的学术审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按照确定的总成绩折算办法得到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
外国语成绩=外语能力考核笔试成绩
业务课一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业务课二成绩=学术审核成绩×20% +业务能力考核成绩×80%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考核面试成绩×20%+业务能力考核成绩×2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八、录取和入学注册
1.本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本所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本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本所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九、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十、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国科大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一、违纪处罚
考生所提交材料应全面、真实、准确。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三、其它
1.请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或不能参加考核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或“非定向”,网报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之间应事先做好协商,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本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本所不承担责任。
3.在职定向生被录取后,在报到前须按要求缴纳培养费,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
4.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本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5.本所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接收直博生人数以后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际接收的直博生为准,拟接收硕博连读生人数依后续国科大招生系统实际接收的硕博连读生为准。同时,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作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国科大招生计划总数后,国科大下达给本所2023年招生计划数和本所内部依据生源状况、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的分专业分导师招生计划数为准。
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所网站发布的报考相关信息,也可邮件或电话咨询本所人事教育处,理性选择报考招生专业。
6.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18号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邮 编:730000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931-4968202
传 真:0931-4968019
网 址:http://www.licp.cas.cn
E-mail: hhma@licp.cas.cn
附件1: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中科院兰州化物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