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兰州化物所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9-30

  一、培养目标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19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和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和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本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本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本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中国科学院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国科大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之后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本所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本所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本所具体要求报考。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本所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本所相关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本所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研究所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01010-1025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01212-2021112日,全天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21112日前(以邮戳为凭)向本所人事教育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邮寄前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好):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人签字);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推荐人将推荐书填写完毕后,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本所人事教育处或由推荐人直接寄(送)往本所人事教育处); 

  3)应届生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由考生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书(内容包括是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培养类别、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等)及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登记表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学习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至少2篇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提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和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证明和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上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第一作者。 

  8)在职考生无论报考方式为定向或非定向,均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须注明报考方式(定向或非定向)。 

  9)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本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4请考生在网报前仔细考虑后报考,并缴纳报名费150元,缴纳的报名费和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对已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中“报考单位名称”项不得再修改。 

  报名费须由考生转账至我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转账后将转账凭证扫描或网页截图发至邮箱hhma@licp.cas.cn,邮件主题为“姓名+2021年度博士报名费”。人事教育处不负责收取报名费,请勿通过邮局汇款(如有,此邮局汇款将会被退回)。 

  银行帐号如下: 

    名: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开发区支行 

    号:2703000909026405762 

    注:必须在附言中注明“姓名+2021年博士报名”。 

  5.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于2021325900到本所人事教育处领取准考证。应届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研究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直至录取结束。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本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 

      语:20213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2021327日下午2:00-5:00 

  业务课二:2021328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2021328日下午2:00-5:00(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本所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6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本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本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本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本所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本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本所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191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19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生,按学年收取。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12000//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国科大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考生所提交材料应全面、真实、准确。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请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或“非定向”,网报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之间应事先做好协商,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本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本所不承担责任。 

  3.在职定向生被录取后,在报到前须按要求缴纳培养费,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 

  4.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本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5本所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接收直博生人数依后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际接收的直博生为准。同时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作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国科大招生计划总数后,国科大下达给本所2021年招生计划数和本所内部依据生源状况、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的分专业分导师招生计划数为准。 

  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所网站发布的报考相关信息,也可邮件或电话咨询本所人事教育处,理性选择报考招生专业。 

  6.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18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编:730000   

  联系人:马老师   

    话:0931-4968202  

    真:0931-4968019   

    址:http://www.licp.cas.cn   

   E-mail: hhma@licp.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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